身教最有效立場要一致
讓孩子聽話的最基本方法就是透過行為影響的方式去訓練他,用獎勵的方式去獎勵那些你希望見到的行為,用適當的懲罰減少那些不應該有的行為。譬如能自己上床睡覺、能自己坐定定進餐、樂意進食、不需要追逐就坐下進食,這些行為都是值得獎勵的。而大哭、躺在地上不起、甚至用頭碰撞牆壁,都不會得到所需要的東西,這已是一種懲罰。家長要做的只是給他一個安全的地方讓他大哭一場,但不會「就範」給他想要的東西。當他知道一切皆是徒勞的時候他便會停止以上的行為。所以家長要保持鎮定,不需動氣,只要立場堅定,一定能塑造小孩子應有的行為。
所以,父母及所有參與照顧孩子的人需要有一致的立場,為睡覺、飲食、在家可進出的地方等各種生活環境都訂立一些可跟隨的規條。同時,亦要給孩子足夠的活動空間,讓他可以隨意探索環境,鼓勵小孩培養應有的好奇心。許多時候小孩子未必喜歡玩玩具,反而喜歡成人的東西。其實玩具只要是適齡的便足夠了,小孩子並不需要很多數量及款式的玩具。
情緒作警戒避免用體罰
我們應該謹記,父母的喜怒哀樂,對小朋友是十分重要的。若小朋友做錯事,不用每次都懲罰和責備他,更不應體罰。但父母可以表達不喜歡的感覺、失望的情緒、嬲怒的面容,以表達心情,或暫時拒絕和他交談。這些負面動作已是一些很有效的警示,慢慢孩子就會明白到甚麼是令父母不喜歡的事情。
對於1至2歲的小朋友,得不到他想要的東西,已是對他最大的懲罰;令父母不開心已是最好的警戒,對小朋友具有很大的影響力。讓孩子清楚明白甚麼是父母不喜歡的,甚麼事他們做得好會令父母開心,這樣,小朋友就會知道甚麼是父母鼓勵的事,甚麼是父母不鼓勵的事,從而建立起良好的行為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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